Select Page

家庭廚餘怎麼分類給蚯蚓吃 ?

主頁 討論區 蚯蚓解決家庭廚餘討論區
Kitchen waste
家庭廚餘怎麼分類給蚯蚓吃 ?

正在檢視 2 篇文章 - 1 至 2 (共計 2 篇)
  • 作者
    文章
  • #3545
    俊廷 林earth-worm
    管理員

      以下資料為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上面的資料說明 :

      養豬廚餘
      家中不再食用的食物、食材,只要煮熟後豬可吃的,且不論生、熟均可
      1.生肉、生內臟、生菜葉、水果、冷凍食品
      說明:養豬場高溫蒸煮後仍可讓豬食用、消化。
      2.過期食物、食材、各式調味料(鹽、太白粉、麵粉等)

      堆肥廚餘(非養豬)
      無法食用的有機資材
      1.果核(龍眼籽、荔枝籽、桃籽等等)、果皮(橘子、柳丁、蘋果、龍眼、荔枝等等水果外皮)
      2.食材外殼(蝦、蟹、蛤蜊等外殼、落花生殼、菱角殼)
      說明:蒸煮後豬隻仍無法食用,不適合養豬。
      3.樹葉、花材、殘渣(茶葉渣、咖啡渣、蔗渣、中藥渣)
      說明:無法養豬,但可堆肥再利用。
      4.雞、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
      說明:骨頭不易完全破碎豬隻無法吞嚥。
      5.混雜大量堆肥廚餘或已酸臭腐敗

      非廚餘
      不能養豬及堆肥
      食用油
      (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從以上資料可以得知
      只要是堆肥廚餘都可以餵給蚯蚓吃
      如果是養豬廚餘的話初期先不給蚯蚓吃
      等到有很多土可以掩埋後
      再少量掩埋後給菌先分解
      然後蚯蚓再去吃


      家戶廚餘回收配合事項

      1.臺北市已全面回收家戶廚餘,請大家配合分類回收。

      2.家戶廚餘請分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及「養豬廚餘」兩類排出回收。

      3.豬可以吃的放養豬廚餘,不能吃的放堆肥(非養豬)廚餘。

      4.家戶廚餘回收的時間、地點與平常垃圾收運時間、地點相同。

      5.回收家戶廚餘,請勿將垃圾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200~6,000元罰款。

      6.回收廚餘請先瀝乾水份,並儘量使用廚餘桶等容器盛裝,垃圾車到達時依分類倒入「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桶內回收。

      7.如使用塑膠袋盛裝廚餘,請倒出廚餘回收後,髒污塑膠袋可丟入垃圾車或收集桶。

      8.吃多少,煮多少,食物不浪費,廚餘可減量。

      9.不再食用的飯菜,請儘早清出回收。

      其他注意事項 :

      1.回收廚餘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紙巾等雜物及非廚餘垃圾混入廚餘中。

      2.椰子殼、榴槤殼本局回收後尚需另行破碎處理,請另行裝袋交回收車免費清運回收,勿與廚餘及垃圾混雜。

      3.若對廚餘回收及分類有不清楚,請電洽專線2720-8889分機7291。

      原文出處 :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廚餘回收資訊

      #3546
      俊廷 林earth-worm
      管理員

        以下資料為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說明 :

        家戶廚餘全回收問答集

        1.家中廚餘該怎麼分類?
        臺北市的廚餘回收分為「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兩大類,豬可以吃的放養豬廚餘,不能吃的放堆肥(非養豬)廚餘。(1)堆肥廚餘如:果皮、茶葉渣、樹葉等。(2)養豬廚餘如:吃剩飯菜、菜葉、過期食品(油鹽、調味料及已酸臭腐敗者除外)等。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等雜物及垃圾混入廚餘中。椰子殼、榴槤殼請勿混在廚餘中,應另以其他容器收集後併同送交回收車。廚餘回收相關資訊請至環保局網站(https://www.dep.gov.taipei/Default.aspx 畫面下方的「垃圾、廚餘、資源回收/廚餘回收資訊」)查詢或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91)。

        2.何處可以索取廚餘堆肥成品?
        本局各區清潔隊回收之堆肥廚餘分別由木柵廠自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北投廠高溫蒸煮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及液肥及內湖廠收集廚餘滲出水產製液肥,成品皆免費提供民眾領取,一般民眾若有需求,請逕洽環保局內湖垃圾焚化廠(27961833轉224)、木柵垃圾焚化廠(22300800轉312)、北投垃圾焚化廠(28360050轉454)免費索取。

        3.生肉、生內臟、生菜葉都是生食,為什麼屬於「養豬廚餘」?
        養豬廚餘標售給養豬場後,養豬場會經過高溫蒸煮的處理程序後再給豬隻食用,所以只要是可以食用的食物,都屬於養豬廚餘。

        4.過期食品可以回收嗎?
        食物若僅過期但尚未酸臭、發黴,回收後經高溫蒸煮殺菌,仍可給豬食用。

        5.如果不小心把所有廚餘都混在一起,到底該歸類為養豬廚餘還是堆肥(非養豬)廚餘?
        混雜大量堆肥廚餘或夾雜已酸臭腐敗的食物時,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6.樹葉、花材、茶葉殘渣、咖啡殘渣、甘蔗渣、中藥殘渣並不是廚餘,可以回收嗎?
        這些有機物雖然無法養豬,但可堆肥再利用,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回收。

        7.食用後或燉湯後剩下的骨頭,該怎麼分類?
        食用後剩下的骨頭不易完全破碎,豬隻無法吞嚥,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8.家中的貓砂是木屑做的木屑砂,可以回收嗎?
        貓砂並非廚餘,且夾雜動物糞便,有衛生安全之虞,故不回收,請併入一般垃圾清理。

        9.過期的鹽、調味料和廢食用油可以回收嗎?
        鹽及調味料為養豬廚餘,另廢食用油會影響堆肥品質,故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廢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原文出處 :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廚餘回收

      正在檢視 2 篇文章 - 1 至 2 (共計 2 篇)
      • 抱歉,回覆主題必需先登入。